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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都有一个盐罐。随着新年的临近,一个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是好消息的消息出来了:中国盐业体制改革迫在眉睫,食盐专卖制度将被终止,市场食盐价格可能会因为引入竞争机制而下降。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盐业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是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再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签,然后报国务院批准。(重庆晚报,1月7日)
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由于制盐只能在少数地区进行(如沿海地区或一些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如盐湖和盐井),很容易被垄断商人所控制。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通常把盐的特许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盐税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
历史上有两种盐管理模式:一种是直接垄断制,即从盐的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完全由国家垄断;二是间接特许经营制度,即国家垄断食盐生产,同时允许社会参与食盐销售。中国现行的食盐垄断制度属于间接垄断。
春秋时期,关中开始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当时,主要是盐和铁。著名的“盐与铁理论”一直是特许经营制度的经典教科书。1949年以来,中国颁布了《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依法建立了食盐专营制度。
不可否认,食盐专营为国家财政和人民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历史的车轮已经走过了2600多年。今天,食盐专卖制度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时代的要求。
目前,当工业的社会化生产高度发达时,盐税早已不再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不再是少数商人可以垄断的稀缺商品。盐的生产,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技术含量了。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食盐应该投放市场。但是,我们的食盐专营制度“我站住了”,成了食盐专营部门牟取暴利的工具。
食盐专营的改革不可避免地会触及某些群体和某些人的既得利益,所以总会有人竭力阻止改革。例如,有专家认为“食盐放开后面临质量问题”,说“放开食盐垄断可以使人们享受到低价和实惠,但也面临着如何保证质量的问题。”重庆盐务局局长陈一根在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食盐放行后)肯定会有不法分子将工业盐作为盐出售,这将影响人民的健康。
专家的话和陈主任的话可能不无道理,但他们的话显然无视国家法律,把有关部门置于不公正的境地。我们应该知道,自1949年以来,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例如,《公司法》和《食品安全法》。此外,中国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充分履行各自的职责。例如工商局和食物及药物管理局。
是时候告别食盐专营了。现在,我仍然坚持“盐释放后面临质量问题”的想法。如果我不是站在既得利益一边,我会睁着眼睛躺着。因为“放盐后质量有问题”的理论是正确的,那么一切都应该“专营”:大米、小米、面粉、酱油、色拉油、家禽、水产品、猪、牛和羊肉,哪些不应该“专营”?
标题:是向食盐专营说“拜拜”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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