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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2009年第四次全国药品质量公告,在近期全国范围内进行评价和检测的双黄连口服制剂等18个国家的4868批基本药物中,有4860批产品符合标准,4批奥美拉唑制剂和4批格列吡嗪制剂不符合标准。
此次,在流通领域抽样检测了338批奥美拉唑制剂,涉及55家生产企业。经检验,山东方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0821的一批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和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0806、080803、080801的一批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符合标准。
这一次,在流通领域抽样了308批格列吡嗪制剂,涉及40家生产企业。经检验,北京京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格列吡嗪片剂,批号为080501、080502、070401和081102,均不符合标准。
此外,还有16种药物,包括布洛芬制剂、地高辛片、尼群地平片、盐酸溴己新、格列本脲片、双黄连口服制剂、双黄连注射液、消渴丸、参麦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八珍木易制剂、硝苯地平制剂、盐酸雷尼替丁胶囊、柴胡注射液、脉络宁注射液和硫酸沙丁胺醇制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不符合本质量公告标准的药品及相关单位进行查处,并于2月底前报告查处结果。
标题:食品药品监管局:4批次奥美拉唑制剂等药品抽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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