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59字,读完约2分钟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要求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青海、云南、西藏、新疆等八省上报光伏电站项目,标志着中国新一轮光伏电站招标正式启动。

国家能源局要求八省份上报光伏电站项目

根据通知,单个项目的建设规模应在1万至5万千瓦之间,各省的总规模应控制在10万千瓦以内,发电量应就地消耗。项目选址应充分利用沙漠、荒地等。空土地资源闲置,项目场地年平均辐射量应大于5000 mj/m2。

国家能源局要求八省份上报光伏电站项目

去年6月,敦煌光伏电站项目的最终投标价格为1.09元/千瓦时,该项目被业界视为基准。在此之后,一些专家建议,该价格应作为制定光伏发电固定电价的参考。但是,也有很多人不同意单个项目没有代表性,1.09元的价格太低,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国家能源局要求八省份上报光伏电站项目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会长孟祥安认为,新一轮光伏电站竞价的启动表明,国家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已经明确,竞价价格将继续执行,直至引入固定电价政策的时机成熟。

国家能源局要求八省份上报光伏电站项目

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对光伏上网电价政策做了大量研究,但仅通过有限项目的研究很难确定光伏发电上网的固定电价。

目前,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光伏电站只有三个,分别位于上海崇明岛、内蒙古鄂尔多斯(600295)和甘肃敦煌,装机容量分别为1兆瓦、225千瓦和10兆瓦。崇明和鄂尔多斯项目电价高于4元,敦煌项目电价降至1.09元,三种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相差3元。因此,继续采用竞价方式,扩大竞价范围,逐步通过市场手段发现光伏发电的成本,已经成为国家制定光伏电价政策的基本思路,类似于中国风电并网政策的演进路径。

国家能源局要求八省份上报光伏电站项目

2003年,中国开始了风力发电特许权招标的第一阶段,到2008年,中国总共进行了五次特许权招标。通过几年的竞价,风电接入互联网的合理成本逐渐被发现。最后,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正式将竞价价格改为固定价格。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国家能源局要求八省份上报光伏电站项目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6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