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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数年的“赤霞珠”商标撤销案及其引发的一系列法律纠纷取得了新的成果。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将本案发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审。这意味着“赤霞珠”可能不再是张裕公司的专利,而是成为所有合格红酒的通用名称,成为一种社会公共资源。至此,这场持续了6年、多次重复的纠纷席卷了整个葡萄酒行业,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一审判决暂时告一段落。

解百纳之争再起波澜

2002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向张裕公司颁发了“谢百纳”商标注册证,遭到业内企业的共同反对。三个月后,国家商标局撤销了注册商标。张宇拒绝接受,因此提交了复审申请,理由是“赤霞珠”一词最初是张宇公司创造的,是第一次使用。1937年,“赤霞珠”被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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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和中粮集团认为,“赤霞珠”一词最初是由张裕公司创造的,对此没有异议,但张裕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使用“赤霞珠”作为商标,而是始终将其作为原料名称和商品名称,而“赤霞珠”已经作为一个通用名称进入了公共领域。甚至1937年注册的商标也是“星盾”商标,而不是“赤霞珠”。此案进入了长期的行政审查,导致了长达6年的赤霞珠知识产权案。2008年5月,国家商业评估委员会裁定“赤霞珠”是张裕公司的商标。在过去的六年里,对赤霞珠的争夺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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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蹲着”的行为让张裕站在了整个行业的对立面。2008年6月,长城、卫龙、王朝等十多家葡萄酒生产商一致认为,“赤霞珠”是葡萄酒的通用名称,是酿酒的主要原料,也是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企业都无权私下拥有它。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争议焦点是解百纳是“商标”还是“葡萄品种”。长城汽车等三家原告在本案一审中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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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多的审理,2009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撤销了维持商标“谢百纳”注册的裁定。“赤霞珠”被保留为工业资源的公共财产。业内一些专家表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将成为一个关键点,争议可能会有决定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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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士透露,解决白娜的纠纷始于张裕引发的“公愤”,最终升级为法律诉讼。虽然经历了六年的波折,但在完整的法律环节中,无论是商标局的行政裁定还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律裁定,都体现了执法部门公正客观的职业态度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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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竞争背后实际上是高达30亿元的市场份额。据中国酿酒协会统计,2007年中国葡萄酒销售规模约为150亿元,其中赤霞珠的市场份额高达30亿元。

对此,北京律师协会专家表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当判决发布时,受益者将不仅仅是中国葡萄酒消费者,还包括产业链中的所有环节,从葡萄种植者到相互竞争的国际葡萄酒公司。一位来自云南的葡萄种植县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成功抢滩‘赤霞珠’可能会导致当地小型葡萄酒生产商陷入经营困境,甚至涉及到云南和新疆数万果农的切身利益,但现在没有必要担心。”

标题:解百纳之争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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