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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面临这样的困境:许多员工突然不上班,既不申请辞职,也不办理辞职手续。有些人甚至改变了所有的联系方式,使雇主无法与我联系并移交工作,从而使雇主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如何防范员工流失带来的风险?
首先,用人单位应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
在实践中,在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中,用人单位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存在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在符合法人条件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才有效。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以下两个方面:①规章制度首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方案或意见;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告知劳动者。许多雇主没有意识到第二点的重要性。当员工加入公司时,他们只给员工发规章制度,有些企业甚至只是向员工解释。难道你不知道当劳资纠纷发生时,雇主很难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已经将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告知了雇员。
雇主有很多方法来宣传或告知。例如:签字,即员工入职时,可以让员工在“规章制度签字表”上签字;考试,在平时的工作评估中评估这一部分;逐层培训,包括培训员工时的规章制度培训;流通和分配等。但是,无论雇主采用何种方式,都应保留相关证据,如收据、会议记录、培训登记、讨论等。
其次,在规章制度上,建立健全处理员工离职手续的制度。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但这只是原则性规定。用人单位要用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辞职程序,应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辞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雇主最好在雇员辞职后30天内或劳动合同期满前移交工作。工作交接应尽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完成,否则很容易导致事实劳动关系。实际上,为了防止雇员不办理工作交接,雇主经常规定雇员离职时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应在工作交接完成后收取。
至于经济补偿的支付,法律规定是“工作移交时”,这意味着可以在工作完成后或工作过程中支付。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需要支付工资。实际上,上个月的工资一般在这个月收到。有些雇主认为只要在规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就不是拖欠工资,但事实并非如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雇主一直不付款,很容易成为拖欠工资。雇主面临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拖欠工资可获得50% ~ 100%的赔偿。
因此,雇主应在规章制度中单独规定离职金的移交,而不是沿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工资支付日期。在规章制度中,用人单位还可以规定,如果员工违反了服务期的规定,公司可以不支付工资来抵消违约金,从而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离职时档案关系的转移时间和具体处理程序。
最后是工作交接和奖惩相结合的制度。
如果工人不配合雇主的工作交接,给雇主的工作带来损失,或有些工人干脆“失踪”,离开公司时得不到应得的补偿,雇主此时应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拒绝配合用人单位移交工作的,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一旦劳动者拒绝合作,用人单位就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将对工人产生两方面的影响:①对于原本有经济补偿的工人,他们将失去经济补偿;②对于自愿辞职的员工,由于严重违纪,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将由辞职变为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这将对其今后的再就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用人单位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未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雇主不能仅仅因为雇员不上班或提交辞职手续就拒绝办理辞职手续。《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员工离职时应办理的手续。即使员工在提交辞职手续后或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没有直接来上班,用人单位也应按照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辞职手续,并将书面形式送达劳动者。如果很难找到不能直接投递的人,可以交给与他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如果直接交货有困难,可以邮寄。如果被送达的员工下落不明,也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通知他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但是,如果发包人可以直接交付或邮寄而不使用,则直接以公告方式交付视为无效。
如果雇主在员工离开公司时与员工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而员工下落不明,公司可以采取保证金的形式。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接收债务标的的,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且不能在债务履行地接收的,债权人不明、地址不明或者失踪、死亡(消灭)、继承人不明或者无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不明的,债务人可以进行提存公证。如果不能向雇员支付赔偿金,雇主可以满足存款条件。因此,赔偿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存入一次或每月一次(一次性存款应该更经济)。
此外,雇主可以在协议中指定员工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司可以根据协议中的地址将薪酬邮寄给员工,或者在协议中指定员工的账户,并规定在协议到期前不得撤销该账户。(作者是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标题:企业如何应对员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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