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3字,读完约1分钟
中新社北京3月25日电中国第二大石油公司中石化25日表示,收受戴姆勒回扣的杜某已于2006年9月因受贿被判刑。
据媒体报道,世界著名豪华汽车制造商戴姆勒公司(Daimler AG)从1998年到2008年在至少22个国家行贿,并向这些国家的官员行贿数千万美元,以换取价值数亿美元的商业合同。其中包括中石化。
中石化回应称,经核实,中石化(600028)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前员工杜某涉嫌在2002年2月和2003年12月的业务活动中收受戴姆勒的回扣。2004年10月,中石化在发现杜某涉嫌受贿后,开始对其进行调查。同年11月,杜某被移交司法部门。2006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杜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中石化表示,杜某接受回扣应受到处罚。案件发生后,中国石化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切断了与戴姆勒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清理整顿了相关业务,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反腐败建设。
中国石化表示,自2007年起,中国石化国际集团公司与所有供应商签署了《遵守商业道德协议》,该协议是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公开承诺员工不接受贿赂,要求供应商不行贿、不参与不正当竞争和使用不正当手段,并推动商业道德从有意识约束到法律约束的坚持。
标题:中石化回应“戴姆勒贿赂门”:涉案员工早已获刑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9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