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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力拓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新华网快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力拓案进行一审判决,认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犯有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7年。

标题:快讯:力拓案一审判决 胡士泰等人被判7至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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