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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入职奖励对工作年限有一定要求。

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入职激励规定:

1.已经过了2年,还不到5年。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分别按奖励标准的10%、15%、20%、25%和30%分配”的方法,分配工作多年的奖励资金,剩余资金按剩余年份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直至满五年。

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工作年限是否有就业奖励要求

2.已经5年了。年终按标准一次性支付。

(一)全日制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5万元,大专学历4万元,中专学历3万元。

(2)兼职毕业生:70%的全日制毕业生将获得奖励。

3.奖励对象离开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的,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如果您在5年内离职,当年奖励资金为:当年应付资金*(实际工作月/12),后续奖励从次年起停止发放;

(2)如果您在5年内离职,然后重新从事养老服务不超过6个月,您将继续获得最后一次奖励,直至您年满5岁;

(3)工作6个月以上,工作两年后应获得后续奖励资金;

(4)离职5年后再次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再享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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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员工工作年限是否有就业奖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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