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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6月2日电为了确保污染减排目标的顺利实现,山西省近日发布了一项淘汰焦化行业落后产能的计划。根据计划,2010年山西焦化行业将淘汰落后产能767万吨。

2010年山西焦化行业将淘汰767万吨落后产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焦化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精神,山西省环保厅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2010年淘汰焦化行业落后产能的通知》,具体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2010年山西焦化行业将淘汰767万吨落后产能

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化项目(3.2米及以上的捣固焦炭项目除外)将在2010年底前通过拆除设施予以淘汰;所有按规定应淘汰但至今尚未淘汰的项目必须在2010年底前拆除和淘汰;对于已批准进行能力置换的项目,被置换的对象应立即关闭并按要求拆除;对列入淘汰名单的项目,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的决定》中的“五停”措施;未按期关闭的焦化项目不再享受淘汰落后国家奖励资金和省级补偿资金,符合产能交易条件的焦化项目不得进行市场交易;各城市要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的领导,确保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消除的,必须按程序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承诺延期消除期限。只有经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批准,才能推迟淘汰。

2010年山西焦化行业将淘汰767万吨落后产能

据报道,山西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涉及33家企业,产能为767万吨,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767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9471吨。

标题:2010年山西焦化行业将淘汰767万吨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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