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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辉瑞公司5月31日证实,辉瑞公司将把其猪流感疫苗业务出售给哈尔滨制药集团,但具体交易金额目前还无法透露。

商务部网站2009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有条件批准辉瑞公司收购惠氏公司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显示,作为批准辉瑞公司以680亿美元收购惠氏公司的条件之一,辉瑞公司需在6个月内剥离其在的品牌为“重生”和“重生-王”的猪肺炎支原体肺炎疫苗业务。

《反垄断法》迫使美国辉瑞剥离业务给予哈药

根据商务部掌握的数据,合并后辉瑞和惠氏在猪肺炎支原体肺炎疫苗方面的市场份额为49.4%(包括辉瑞的38%和惠氏的11.4%),远远高于其他竞争对手。排名第二的天祥的市场份额只有18.35%,而其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不到10%。鉴于双方合并后限制或排除竞争的影响,商务部决定有条件地批准此次收购。此次交易将是外国企业因垄断M&A在华业务而首次将知识产权转让给中国企业。

《反垄断法》迫使美国辉瑞剥离业务给予哈药

分析师表示,此次交易具有分水岭意义,反映出中国监管日益成熟。监管当局并没有盲目地对并购说不,而是只要求企业剥离涉及垄断的业务,这大大降低了监管当局和并购方的成本,也是中国在反垄断方面的进步。事实上,当中国的《反垄断法》还处于起草阶段时,许多跨国公司就开始询问这部法律对未来国际并购的影响。自2008年《反垄断法》正式颁布以来,许多跨国企业在M&A的活动不得不更加谨慎。

标题:《反垄断法》迫使美国辉瑞剥离业务给予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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