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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煤矿安全整治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全省煤矿“资源整合、产能置换、小规模大规模有偿使用”的原则和意见。
2005年6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有偿使用的意见(试行)》颁布。
2006年3月7日,山西省颁布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及有偿使用办法》。煤炭资源有偿使用主要有三种形式:国有资本转换、国有股和货币支付。
2008年9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下发,文件指出“通过大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形成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矿业体系”。
2009年4月16日,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通知》。根据该文件,到2010年底,全省矿山数量控制目标将从1500个调整到1000个。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炭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
2009年11月,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及山西有关部门提交了《关于审查和处理山西省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公民建议书》,要求对山西煤矿重组进行审查,称其“否定了国务院文件”。
2010年1月9日,在杭州举行的“2010中国经济走势分析”论坛上,一份“致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会员及全球浙商的公开信及浙商年度投资预警”高调亮相。在公开信中,“2010浙商投资预警区”被提名。在仅有的两个提名地区中,山西省被列入名单,另一个是迪拜。
标题:山西煤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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