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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民工荒”。有人认为低工资和工人权益保护不力是农民工短缺的根本原因之一,如何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热点。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如何理解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富管理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个人保险技术中心及营销中心总经理宋女士..
劳资关系需要进一步改善“荣耀”: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劳资关系失衡的主要表现是什么?年初,东南沿海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的民工短缺。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是农民工短缺的根本原因吗?
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的劳资关系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今年年初,东南沿海地区的“民工荒”现象在全国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企业能否留住人才,员工的收入和福利水平是关键因素。
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的收入分配非常倾向于管理和经营,而一线工人的工资大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据调查,许多民营企业在社会福利和中低层员工保险方面做得不好,员工往往处于无保险、低福利的状态,面临着被迫加班、无薪加班、按规定无薪休假、工作环境恶劣、忽视劳动安全等问题。
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国家规定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然而,调查显示,许多私营企业的员工对每周休息天数不满意,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尽管近年来情况有所改善,但只有不到30%的企业遵守每周休息两天的要求。
企业能否留住人才,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是重要因素
光荣: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两年多了。这两年中小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
宋:目前民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比较好,签订合同的比例在上升,这说明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同时,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劳资关系中工资水平、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等问题并不十分突出,这些问题更容易被政府控制和发现;但是,一些政府不能全面采用的相对隐蔽的劳动关系问题,如休息时间、加班工资等,更加严重和突出,表明仅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彻底解决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问题。
员工跳槽不完全是因为待遇“光荣”:每年3月至5月,都是员工密集跳槽的时期,也是企业主头疼的时期。企业管理者如何留住人才?
宋:在我们的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员工在被问及员工权益时回答“不清楚”。这反映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普及亟待加强,强化劳动者自我权力维护意识的行动应在更大范围内展开。在解决劳资矛盾的同时,政府应积极寻求其他手段,建立一个完整的政府、企业和工会(或“劳动自治组织”)三方调节机制。
这总是一种有效的待人方式。如果我们想在工资上有竞争力,我认为我们应该尽力避免员工的工资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最好比竞争对手的略高一些。例如,中国东北某地区的一家银行是同行业员工中工资最低的。B银行和C银行进入后,大量来自A银行的人才涌入这些新银行,其存款和部分核心业务也受到很大影响。如果你想在薪酬上有竞争力,你不能根据公司的内部章程来设定薪酬标准,或者只是每年增加一个固定的百分比,而是取决于某些人才的市场价格,至少要与这个标准保持一致。
然而,这远远不足以保持员工工资和福利的竞争优势。应该给一些必须留下来的顶尖人才额外的奖励。丰厚的员工福利将提高员工忠诚度。员工看重的不是具体的福利本身,而是公司实施什么样的企业文化,以及公司领导如何关心员工的切身利益。成功的企业必须考虑员工的利益,才能实现健康发展。稳定合理的收入、全面充足的福利保障,不仅可以减轻员工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此外,它是情感保留。如果员工不能得到与竞争对手相同或更好的待遇,情感保留也是一种方法,因为中国人更注重情感。在这种类型的企业中,建议人力资源经理应该与员工充分沟通,以增强他们对企业的感情和忠诚度。
经常与员工交谈,为每位员工制定个性化的职业规划。许多人认为员工换工作是出于经济原因,而不是全部。据统计,90%的员工换工作是因为他们想要一份更有挑战性的工作。他们想要一个活泼、有趣、专业和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环境,这样他们才能有所作为和发展,并独立掌握自己的未来和命运。
提醒企业主,员工无论年龄和经验如何,都最有可能在公司的第三年到第八年之间换工作。
一位来自猎头公司的人士表示:“当这些人在一家公司工作到这种程度时,他们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成绩没有得到认可,所以他们认为或许应该接猎头公司的电话,至少听听他们会说些什么。”企业主应该研究员工的心理,及时与员工沟通,并在三年或八年后与员工一起规划蓝图。
员工权利和企业成本之间没有矛盾。“荣耀”: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资金实力有限。如何正确认识职工权益保护,从而保护职工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让企业走得更远?
宋:保护员工权益并不意味着企业要承受巨大的成本压力。企业可以通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在为员工提供各种补充福利的同时,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以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6月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9]27号),企业为所有在本企业工作或就业的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超出部分将不予扣除。”例如,在一个有10名员工的小企业中,假设每个员工的平均年薪为10万元,企业应付的年薪为100万元。如果企业拿出100万元的5%,即5万元,为职工提供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这5万元将计入企业成本核算,作为税前费用的一部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企业不仅节约了成本,而且员工在享受基本社会保障的同时,还享受了商业保险,方便了他们看病,让他们对企业心存感激,大大增加了他们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此外,政府还出台了许多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强对员工权益的保护。企业管理者应随时关注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社会、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只有切实维护和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企业之树才能长存。
标题:保护员工权益让企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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