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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昨天联合发布了《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对2011年12月31日前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操作程序和组织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明确提出了“限购令”,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得超过5件,以打击逆向购买和倒卖行为。至于消费者普遍关注的补贴种类和范围,《办法》指出仍沿用原来的标准。

家电以旧换新首发“限购令”

一年的家用电器折价交易在消费者中很受欢迎,这也让一群“黄牛党”获利颇丰。为此,七部委加强了监管。《办法》明确了“限购令”,严厉打击了以旧换新的购销行为。《办法》指出,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总数不应超过五人;单位购买新家电,总金额不超过50台。对于已经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允许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购买新家电不受旧家电销售的相应限制。

家电以旧换新首发“限购令”

《办法》还再次要求回收销售企业严格防范欺诈赔偿事件。一旦证实存在违规和欺诈性财政补贴,他们将收回财政补贴、没收履约保证金、处以罚款、取消资格并向公众公布。对于拆解企业,《办法》明确指出,一旦出现违反环保法规、骗取国家运费和拆解补贴、回收旧家电等违法行为,拆解企业的资质将被暂停甚至取消。此外,《办法》特别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监督管理,必要时可以到工厂进行监督。

家电以旧换新首发“限购令”

此前,《办法》没有对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整,如补贴种类是否扩大、补贴范围是否改变等。已办完手续的消费者将按原标准获得补贴,并可“当场兑现”,只需按取消补贴后的价格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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