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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国家能源局5月21日在北京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了一份责任书,确保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关停1000万千瓦小型火电机组。
2010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会议21日召开。据报道,国家能源局已经分解并实施了140多个电厂中超过1000万千瓦的小型火力发电厂到近400台机组的关停计划,同时规定了关停时间。在已完成“十一五”规划的16个省中,有12个省积极增加了关停计划,即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广东、河南、河北、吉林、四川、福建、黑龙江和陕西。
根据关闭小型火力发电厂的新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全国将关闭7000多万千瓦的小型火力发电机组。根据大机组发电计算,每年可节约原煤8100万吨、二氧化硫140万吨、二氧化碳1.64亿吨,分别比2005年减少2.6%、5.5%和3.2%。
据悉,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江苏、浙江、广西、新疆等8个省市自治区21日举行了小火电机组集中爆破拆除作业,关停20台小机组,总容量237.3万千瓦。截至目前,2010年已淘汰小型火电机组411万千瓦。
据了解,我国仅有7000多万千瓦纯冷凝式小型火电机组。随着关停工作的深入,可以关停的单位越来越少,关停难度逐渐加大,人员安置任务更加艰巨,债务处理更加困难,资产关系更加复杂,关停面临巨大困难。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推进关停工作,包括鼓励实施“大”工程,关停一定规模的小单位,妥善安置职工,优先发展国家电力。规划;改进调度方式,扩大节能发电调度试点范围;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和排污费管理的监督检查;鼓励关停单位享受发电指标交易补偿。同时,加强对停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停工。
标题:能源局与26省份签订责任书落实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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