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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就连默多克也“鼓掌”,掌声送给了ipad。
4月3日,ipad在美国上市。新闻集团董事长对ipad的正面评价是“拯救纸质媒体”。从这台平板电脑的屏幕上,这位商人看到了通向付费阅读的另一条途径。
电子阅读器制造商也应该为此鼓掌吗?相反,那些已经持有电子阅读器的制造商选择了沉默。
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看不出ipad是对手还是联盟——尽管根据instat的预测,2009年电子书的出货量将达到246万部,平均售价为每部2500元,销售额至少达到60亿元。研究公司nextgen的最新报告还显示,全球电子阅读器市场在2013年前将保持124%的复合年增长率,到2013年底将超过25亿美元的市场规模。据instat估计,市场将达到近86亿美元。
我的心向往之,中国公司也是如此。
3月初,汉王ipo首日收盘价为82.11元,市盈率约为102倍;这家以手写识别技术闻名的公司,在过去两年致力于基于电子墨水技术的电子书的生产和销售,并表示2009年售出了27万本电子书。
除了汉王,还有:方正集团,它在早期提供了数字图书馆技术,并获得了大约50万本数字图书的版权。经过几次收购,它形成了一个500亿字的内容平台(按25万字计算,约20万本书),每天增加6000万字。盛大公司,以及包括华为和大唐电信在内的电信设备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紧随电信运营商之后,包括印刷媒体和出版社在内的内容提供商《南方周末》表示有意推出自己的电子阅读器,《龙源日报》推出了电子书终端...
与美国市场不同,中国没有亚马逊,新兴的电子书产业仍然以销售硬件为主要盈利模式。此外,中国的电子书市场由终端制造商、运营商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主导。在行业萌芽的初始阶段,每个人都希望掌握话语权,从而构建独特的商业模式。
问题是电子书产业链尚未形成,以ipad为代表的平板电脑已经诞生;4月9日至11日,“中国首届电子书展暨行业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主题包括“平板电脑对电子书的影响”的讨论。电子书有可能在开发之前就提前老化吗?工业和媒体对电子书的赞美最终会成为“对钟勇的伤害”吗?
结盟的困难
在电子书产业链中,终端制造商并不强大。然而,他们希望将内容提供商拉进联盟阵营,打开产业链的所有环节。
在研究中国电子书的僵局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基于电子墨水技术的电子书产业链的构成。
在电子书产业链中,上游电子纸基材生产的技术壁垒最高,只有电子墨水公司(拥有电子墨水技术专利,2009年被台湾元泰科技收购)才能批量生产。AUO投资的sipix公司的微芯片技术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中游电子纸模块制造商主要集中在台湾,元泰科技占据约80%的市场份额。亚马逊和索尼占据了下游电子书终端制造商的80%以上。两家公司的内容资源也已经建立:亚马逊拥有成熟的电子书业务平台,索尼在2009年通过与谷歌合作获得了内容资源。
在美国市场,用kindle下载畅销书后,美国消费者需要支付9.99美元,通过第一次验证后,订购和下载一本书只需要大约一分钟。
2007年,亚马逊书店推出了kindle电子阅读器。第二代kindle2自2009年2月推出以来的三个月内已售出24万台,销售收入超过1亿美元。这种模式的成功在于亚马逊强大的图书资源吸引用户购买kindle,kindle良好的阅读体验吸引用户下载图书资源,两者相互推动。
国内电子书公司在屏幕资源和硬件制造方面既没有亚马逊平台,也没有特殊优势。他们主要从源泰科技购买电子墨水屏幕,然后组装硬件。与此同时,像美国市场一样,电子书公司不得不面对传统出版商的“敌意”。由于市场仍处于潜伏期,上游内容提供商也在“观察他们所说的”,并对数字内容的供应持谨慎态度。对于电子书公司来说,“米只能煮”,只有与版权所有者合作,才能培育出一个成熟的产业。
因此,盛大正在建设一个“云图书馆”,汉王有一个“汉王书店”,方正推出了一个红薯网...然而,重复协商的缺点使得不同公司讨论的内容资源容易重叠,因为几乎每个公司都有相应的团队来讨论版权合作。出版社、报纸和期刊...例如,中信、华章出版社和各大媒体集团也可以收到这些电子书公司抛出的“绣球花”。
盛大文学总裁侯小强显然意识到了产业链中内容提供商的“担忧”。数字化的结果可能会直接威胁传统出版,而出版商可能不愿意放手。因此,盛大文学只谈出版社“存量”版权资产的数字化,未来的“增量”部分只能在何时给予或不给予。
汉王董事长刘英建表示:“内容平台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不是那么简单,可以令人焦虑。上游至少需要五六年时间才能完成这一重大转折。”
尽管自称拥有约50万本数字图书,方正数字版权业务交易员、集团高级副总裁方中华也表示,传统出版公司都在观望,“心情非常复杂”,而且“两种类型的人在观望,一种是愿意拿出资源放在平台上合作;一些大型出版集团想自己动手,而作为珍宝的数字资源不愿意发布它们。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每个人都想当老板。”
因此,除了盛大拥有的盛大文学和方正拥有的数字图书馆资源外,其他公司拥有的图书大部分版权已经过期(注:中国大陆、港台设定的保护期为原作品死亡后50年)。如果是畅销书或畅销书未通过保护期,仍需与出版社和作者就版权问题达成一致。
可以说,采用电子墨水技术的电子书公司不得不承担上游屏幕资源垄断带来的高额成本,另一方面,在销售硬件后,目前他们无法通过销售数字版权内容获得收入。在中国不断发展的数字阅读行业中,用户付费阅读的习惯尚未形成,版权保护的技术和法律手段尚待检验。电子书公司的利润来源仍然主要是硬件销售。
盛大放弃推出名为“金淑”的电子阅读器,现在只专注于运营数字版权内容平台,这与这些原因有关。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鏖战电子书:切莫“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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