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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召开电视会议,专项检查主要针对中央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管理。
去年9月,由中国山东电力基础设施公司承建的印度发电厂烟囱工程倒塌,导致数十名当地工人死亡。
该项目由山东电力建设公司承建后,承包给了当地一家印度企业。事件发生后,印方禁止89名中国工人和工程师出国协助调查事件。
“在国内企业承包的海外项目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事故时有发生。印度的烟囱倒塌,至今仍与相关企业有关,反映出我们的企业在外面工作不正常。有些事件甚至要惊动国务院,派人去事件发生的国家。成本太高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司的一位负责人说。
根据中国国际承包商协会提供的数据,2009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达到1262亿美元,同比增长20.7%,营业额为777亿美元,同比增长37.3%,成为稳定外需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外项目涉及金额大、员工多、项目周期长,往往涉及东道国的环境和国民经济及民生。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它们将不可避免地影响一些国家的利益,并与当地人发生摩擦冲突。”在当天的视频会议上,外交部政策司副司长齐表示,随着中国企业海外建设领域的不断扩大,非传统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中国企业在苏丹、尼日利亚和埃塞俄比亚修建的油田经常遭到袭击,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的工程师也多次遭到当地反政府武装的袭击和绑架。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内部仍存在恶性竞争。参与海外工程投标的企业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关系。如果没有适当的方式来分配利益,他们往往会错过重大的战略项目。
国资委规划局副局长张仲林表示,企业间恶性竞争非常严重,分包商自身素质和条件不足,项目评估不足。此外,项目现场发生的恐怖袭击、劳资纠纷等突发事件数量不断增加,这往往与国家形象以及与东道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有关。
林强调:“原则上,中央企业不得让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不合格企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检查中,工程建设企业要对《对外承包工程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特别是对外承包项目是否存在违约分包或转包,包括将项目转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以及分包商将承包项目转包或转包,将成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随着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快速发展,国务院于2008年9月1日颁布了《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承包企业的资质、单位的人事管理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商务部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司司长李志群表示,从5月1日起,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监管总局将开始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包括:未取得经营资格而实施对外承包工程;该项目招标许可尚未办理。
这次,中央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自查。地方企业在注册地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查,有关部门对企业自查、地方检查和海外项目进行抽查。
“检查的目的是提高。在自我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千万不要隐瞒。”商务部副部长陈建在当天的视频会议上说。
标题:山东电建印度工程事故追踪:七部委查央企海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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