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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医疗机构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除口腔、耳、鼻、喉、部分眼科等面部诊疗项目外,其他科室将逐步恢复正常诊疗秩序,满足群众医疗需求。

江苏省卫生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COVID-19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

1.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设立发热门诊,进行预检和分诊,检测所有住院人员(包括医务人员)的体温,详细询问发热患者的流行病学史,并做好记录。

江苏疫情防控期间恢复了哪些医疗项目

2.门诊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通过网上预约和网上咨询引导群众就医。

3.各级医院应对血液透析等需要定期医疗的患者和孕妇实施医疗保障,不得阻拦或拒绝;看病时,应严格控制门诊等候区,实行“一人一室一门诊”。

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可根据病情需要将剂量放宽至3个月,有条件的医院可提供现场配送服务。

5.必须严格控制住院病人的探视和陪护管理。原则上,病人在住院期间不应离开病房。如果患者不就诊,需要就诊和陪护,陪护人员不应超过一人,且相对固定。

江苏疫情防控期间恢复了哪些医疗项目

6.接受手术的病人应该接受病毒核酸检测,检测费用应该由医疗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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