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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月12日起,南京所有零售药店都停止向公众销售治疗发烧和咳嗽的药物。

2020年2月12日,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联合防控指挥部物质安全与市场秩序科发布了《关于暂停南京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物的紧急通知》。

注意:

1.本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反应期。

2.发烧和咳嗽的人应该尽快去医疗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诊断和治疗。

(1)发热(腋下温度≥37.3℃)、咳嗽、气短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2)有在武汉旅游或居住的历史,或在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武汉的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小规模聚集性发病。

搜索公共号码“南京新闻网”,注意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在南京新闻网的公众号对话框中输入【停止销售】,点击一下就可以获得药店停止销售咳嗽、发热药物的相关信息和对策。

在COVID-19期间,药店不是卖感冒药和退烧药吗

点击【发热咨询】按钮,即可进入南京市医院的热线咨询入口和咨询指南。

标题:在COVID-19期间,药店不是卖感冒药和退烧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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