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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的决定,现将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反应的措施通知如下。
一、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1.停止所有大型群众活动,包括音乐会、音乐会和其他文化表演;大型体育赛事;民间活动,如打钟、庙会、烧香和祈福;人才的展示、展示和招聘。
2、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场等市民日常生活不需要的场所一律关闭。
3.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化场所暂时关闭,各级公园、动物园等景点暂时关闭。
4、全市培训机构(包括幼儿园)将停止开展线下服务。
5、所有农(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不准出售活禽,严禁非法饲养、加工和经营各类野生动物。所有宠物店(医院)将关闭。
6.严禁大规模举办婚丧嫁娶,必要时必须报当地政府部门审批。
7.所有人员在公共场所旅行时应戴口罩。
二、严格执行卫生检疫
1、车站、机场、港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刺刀等。,对南京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登记。凡在两周内到过湖北或经过湖北,并与湖北人有过接触史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必须主动向现场检查员报告。
2.所有旅行社、酒店、酒店等。暂停到湖北南京的订单,主动联系预订房间取消订单并全额退款。进入湖北省南京市的人员必须统一安置在集中医疗观察场所。
3.来湖北南京的人员必须进行家庭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到达南京后14天内如有发热等症状,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检查。
4.对不举报或拒不配合的,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限制去湖北旅游
1.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团到湖北旅游,并暂停开通湖北旅游线路。
2.所有客运公司暂时取消了前往湖北的省际班车。
3.除非有必要,这个城市的人不应该去湖北和其他地方旅游。
四是落实严格的消毒管理措施
1、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严格消毒,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2.严格执行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在医疗机构,并做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以防止交叉感染。
3.来到湖北南京的车辆将在南京入口处进行消毒。
第五,快速进行病毒检测
1.具有聚合酶链反应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对湖北省赖宁发热病例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线索调查。
2、集中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第六,加强物资供应保障
1、对于医疗、防控应急物资和设备以及居民所需的日常防护用品的短缺,要组织采购物资,鼓励当地企业生产并保证供应。
2.如有必要,可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3、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全国防治动员小组
1、总局、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严格调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报告。
2.大力组织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组织“除四害”活动。
3.街道(镇)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收集和报告疫情信息,隔离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措施,组织公民开展群防群控。
4.鼓励公众为来湖北南京的人员提供线索。如对本通知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12320,025-68787761或地区防控办公室进行电话咨询。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哪些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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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市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应对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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