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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特殊附加扣除:

限额是8万元/年。

1.纳税年度内,纳税人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后,在办理年度终了结算时,由纳税人在8万元以内扣除。

2020年南京市大病医疗特殊扣除标准是什么

2.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由父母中的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按照规定分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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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个人所得税应用操作确认中申报2020年特别附加扣除?

1.打开“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登录后,主页上有两个选项:在2020年继续享受特别额外扣除;申报特殊附加扣除。

2.点击“确认2020年特别附加扣款”,将2019年已申报并将在2020年继续享受的特别附加扣款,将弹出第一条覆盖信息提示。

3.单击“确定”输入2019年已填写的特殊附加扣减。

4.检查信息,点击修改,或点击右上角的“单击确定”跳出第一个信息叠加提示。

5.点击“确定”,完成2020年特别附加扣款申报。

处理入口:税务应用(点击下载)

搜索公共号码“南京新闻网”,注意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在【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对话框中输入【扣税】,点击即可获得南京2020特别扣税的申报流程、所需材料、异常处理、扣款查询、扣款金额相关规定等有价值的信息。

标题:2020年南京市大病医疗特殊扣除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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