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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提醒公众:一定要索要账单,并保留追踪气源质量的权利
购买液化石油气的人要注意,小心购买添加了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最近,一些媒体报道称,每天都有数百吨的问题流向珠江三角洲;去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监局对全市33个液化石油气站进行了抽检,其中12个非法添加二甲醚。
二甲醚是一种清洁燃料,其性质类似于液化石油气,但对塑料材料有很强的腐蚀性,因此市场上使用的民用液化气钢瓶不适合充入二甲醚。一旦二甲醚在气缸内混合,气缸阀的橡胶圈将被腐蚀,这可能导致气缸泄漏,带来安全隐患。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明令禁止在液化石油气钢瓶中添加二甲醚。
然而,自冬季以来,居民用气量增加,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而二甲醚价格相对稳定,两者相差至少2000元/吨。肆无忌惮的商人不顾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非法添加二甲醚以从中获利。仅去年第四季度,广州质监局就随机抽取了33个液化石油气站,发现其中12个含有二甲醚。然而,在液化石油气的生产过程中不可能生产二甲醚。如果液化石油气中含有二甲醚,只能人工添加。目前,质监部门已对这12家灌装单位提起诉讼,并对6家单位处以26万元罚款。
今年,市质监局将民用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的监督抽检纳入日常监督抽查,发现在灌装过程中添加二甲醚的商家将被罚款10-50万元;购买的液化石油气含有二甲醚,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检测质量的,罚款2-10万元。广州市质监局表示,对屡查屡犯的灌装单位,将坚决向广东省质监局举报,吊销其灌装许可证。质监部门提醒公众应选择正规方式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并索取正规票据,以保留追踪气源质量的权利。
标题:抽检33家液化气站有12家添加二甲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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