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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对原中共党员、中国民航总局副局长于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余上述行为严重违反纪律,已被怀疑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监察部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开除余的党籍和公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民航局原副局长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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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友呼吁否认腐败

晨报讯(记者严飞)昨天上午,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友通过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起上诉。此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黄松友无期徒刑。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黄松友对判决认定的受贿罪没有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金额过高,贪污罪不成立。

民航局原副局长被双开

一审法院认定,2005年至2008年,黄松友利用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之便,在相关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中,为广东省法律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金钱390万元,构成受贿罪。此外,1997年,黄松友利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与他人串通,骗取单位公款308万元,个人收受120万元,构成贪污罪。

民航局原副局长被双开

据了解,一审期间,控辩双方就黄松友是否仅涉嫌受贿罪或涉嫌受贿罪和贪污罪展开了激烈辩论。黄松友说,他“一生中从未想过挪用法院公款”,所谓挪用公款应该是贿赂,而不是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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