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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汽车2月24日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如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这意味着腾中重工对悍马的收购正式告吹。中国商务部表示,这很奇怪,因为他们从未收到过此案的申请,也不知道具体的收购形式。
2月25日,商务部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对这个案子也感到奇怪。我们不知道整个故事。商务部没有收到四川腾中重工收购通用汽车旗下悍马品牌的申请,我们也就此事咨询了发改委、四川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他们没有收到本案的申请。”
据报道,中国企业收购外国企业一般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情况,如果中国企业以股权形式对外投资,或者设立境外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对外投资,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境外投资,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批准。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中国企业收购外国品牌和技术,特别是外观设计,而不是股权投资,如果所收购的品牌和外观设计打算在中国使用,那么根据现行的管理制度,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务部按照商标和技术进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根据以上两种情况,腾中悍马案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这只是对当前项目的投资。”商务部表示。
然而,他补充道:“即使需要批准,也很难通过。这是一个高能耗的行业,不符合大发展方向。美国人自己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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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商务部称对腾中收购悍马案感到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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