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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一年里,我总是想在家里换一些旧电器。这有点新。用新电器替换旧电器的政策确实很好。用新电器替换旧电器要比直接买新的好得多。”正在商场询问家电换货业务的张高兴地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2009年6月8日,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和鼓励旧汽车电器更新换代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 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检总局,《办法》规定,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开展旧家电以新换新试点工作。
自《办法》颁布以来,各家电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积极响应号召,最终通过招标确定中标生产销售企业,家电以旧换新在试点城市大力开展。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0年1月14日,9个试点省市回收5类旧家电500.9万台,销售5类新家电448.7万台,销售额达176.7亿元。随着春节的到来,节日气氛不断浓厚,居民的消费热情进一步高涨。据统计,截至2010年2月20日,全国共回收旧家电717.1万台,销售新家电662.6万台,销售额262.8亿元,再次为家电消费注入新的活力。
几天前,记者在北京参观了苏宁电器。“截至2009年12月31日,苏宁电器以旧换新销售额达45.3亿元,回收旧家电近120万台,居以旧换新企业之首。在9个试点省市,共销售5类新家电360.2万台,销售额140.9亿元,占5类家电销售额的近三分之一,约占全部家电销售额的五分之一。”北京苏宁市场部经理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2月初,由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表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应对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要求,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范围将从9个试点省市扩大到具备拆解能力、符合相关条件且愿意实施的省份。
“自2009年6月1日起,以旧换新家电政策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长沙等地全面实施。,这一政策在刺激消费、刺激内需、增加就业、回收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作用。为此,政府部门积极简化程序,完善政策,以便发挥更大的作用。12月初,国务院决定在2010年5月底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备拆解能力和其他条件的地区推广。12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允许中标者先出售新的,然后再回收旧的。具有回收和销售两种功能的中标者可以采用“购买和接收同步”的方式,并鼓励“以旧换新”进入社区。最近,各家电零售商推出的手机折价活动也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销售情况非常好。有许多迹象表明,以旧换新政策在未来仍有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值得期待。”花园经理说。
标题:家电“以旧换新”今年仍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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