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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商用车合作协议是在14个月前签署的,但北汽福田汽车(60016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和戴姆勒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戴姆勒)早就愿意合作8年了,或者还没有真正开始。
日前,一位消息人士透露,福田和戴姆勒的合资谈判已经改变,短期内不太可能有任何结果。在合资协议具体内容的谈判过程中,双方难以达成一致,许多内容“无法识别”。据这位消息人士称,“双方最大的分歧是双方合作的最初蓝图的最好部分。”
2009年1月29日,北汽福田和戴姆勒在德国签署商用车合作协议。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双方将以50%: 50%出资的合资公司作为其全球合作业务的运营中心,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福田产品的分销和产业化,但此后再无消息。
北汽福田党委副书记赵明确否认了双方合资谈判发生变化的消息。他说:“合资项目的相关文件已经完成,并已提交政府部门审批。延迟是由于等待批准结果。”
然而,上述消息人士认为,作为北京的重点项目之一,福田和戴姆勒合资项目的缓慢进展并没有停留在审批过程中。他分析说,双方在谈判中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最终的审批材料可能还没有提交给主管部门。
批准暂记
一年前签署商用车合资协议的福田和戴姆勒真的还没有提交审批材料吗?
记者致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询问该项目是否已被报道,以及为何长期未被批准。NDRC有关人士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该项目确实在NDRC的管辖范围内。如果项目通过审批,将在NDRC网站上公布。
“我不回答项目的当前状态。至于公司是否提交了申请和其他进展,你应该与公司面谈。”这位NDRC官员说。
随后记者致电戴姆勒东北亚公司高级公关经理王辉,但对方没有回复。北汽福田的赵表示,合资公司很可能在今年上半年正式成立。
一位在合资企业工作多年的老板表示,按照正常的中外合资流程,双方应首先签署一份有意的合作协议,即合作备忘录,然后将总体合作内容报告给政府部门,以询问其是否违反了中国的汽车产业政策。获得口头批准后,双方开始正式的细节谈判,并签署了合资协议。
然而,这样一个合资协议有许多环节来建立一个正式的合资公司。首先,我们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可行性研究调查,并写一份报告,包括非常详细的内容,如合作模式、产品、产能规划和运营模式等。之后,相关材料将正式提交给NDRC等政府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双方可以正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成立正式的合资公司。
2008年8月7日,福田汽车与戴姆勒在北京签署合作意向书,2009年1月29日,双方在德国柏林共同签署商用车合作协议,总投资超过60亿元人民币。同年2月3日,福田汽车(600166)发布了《福田汽车与戴姆勒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称上述项目仍需上报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审批,但没有关于是否已上报、何时上报或其他更多进展的确切消息。
“通常情况下,福田和戴姆勒的项目一直备受关注。合作协议是在中德两国领导人见证下签署的。NDRC不会感到尴尬。这么长时间没有动静,除非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否则,申请材料很可能没有提交。”上述CEO分析道:“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与双方谈判的进展有关。”
事实上,在签署互惠合资协议之前,福田和戴姆勒的合作曾一度遭到拒绝。2006年11月30日,在a股上市的北汽福田宣布了私募计划。发行后,外国战略投资者戴克占新增股本的24%,成为福田的第二大股东。2007年1月13日,北汽福田与戴克签署了《定向发行及股份认购协议》和《联盟协议》,双方同意在2007年4月30日前完成交割。
然而,这一持股计划最终没有得到商务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主要是因为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项新规定,禁止通过战略投资低价收购a股。在行业层面,国家发改委还将汽车行业超过20%的股份定义为合资企业。因此,双方都必须重新起草建立合资公司的“传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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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8年夙愿难成 福田戴姆勒合资谈判或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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