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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胡士泰案”的辩护律师表示,该案四名被告将承认受贿罪,四人行贿金额在370万元至7000万元之间。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被依法判处5至15年徒刑。

力拓案总受贿额逾8千万 最高判刑可达15年

3月22日,原中国首席代表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等4名澳大利亚力拓驻华员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进行了庭审。本案的公开审理仅限于贿赂诉讼。

力拓案总受贿额逾8千万 最高判刑可达15年

被告人刘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下午的庭审辩护中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说,四名被告承认受贿罪,律师团队将为他们的罪行进行辩护。

据律师介绍,胡士泰受贿约600万元,刘受贿约370万元,葛民强受贿近690万元,王勇受贿金额在四人当中最高,达到近7000万元。

从受贿金额来看,王勇受贿近7000万元。此外,他还是力拓北部地区的经理,根据法律,他被判处长达15年的监禁。此外,其余三人的刑期也可能超过五年。刘晓波的辩护律师陶武平正试图为被判不到五年监禁的刘晓波辩护。

力拓案总受贿额逾8千万 最高判刑可达15年

胡士泰和其他四名员工被任命为力拓员工。被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向多家中国钢铁企业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此外,他们还多次被指控以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相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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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胡士泰的案件过程

2009年7月5日,胡士泰和其他四人被上海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这是力拓和中国钢铁企业谈判铁矿石的关键时期。胡士泰案一度使中澳关系陷入紧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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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9日,上海国家安全局称,包括胡士泰在内的四人使用不正当手段刺探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然而,8月11日,当四人被正式逮捕时,他们的指控被降级为“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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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控告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等四人涉嫌收受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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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胡士泰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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