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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百事中国涉嫌逃税和走私的案件,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昨日向本报发出声明,称“百事坚持最高的企业道德标准,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百事中国涉嫌走私 两名员工出庭受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百事(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员工黄旭仪、董琳涉嫌走私普通商品一案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称,2005年4月,被告黄旭仪在审查百事公司向海关提交的进口可乐提取物B的材料时,发现美国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中货物的商品编码从1302开始,当时对应的税率为20%..但是,被告单位向海关申报时使用的商品编码是从3302开始的,当时相应的税率是15%。相差5%的税率成为公诉的焦点。黄旭仪立即查阅了关税税则,证明相应的税率应为20%。黄随后向当时负责采购的被告报告。林还向时任百事公司采购经理的王芬强汇报了情况。王决定继续使用原来的商品编码向海关谎报货物。

百事中国涉嫌走私 两名员工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发现,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被告百事可乐公司进口了1万多吨可乐果提取物,偷逃应缴税款111万余元。

被告百事公司的辩护律师认为,王芬强没有向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报告此事,因此辩护律师认为,此行为不是公司的意志,也不是单位犯罪。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黄旭仪、董琳的行为是经采购部经理王奋强同意(另行处理)以公司名义实施的,百事公司也获得了111万元的非法收入,构成单位犯罪。

百事中国涉嫌走私 两名员工出庭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公诉人还指出,被告之一王芬强以前曾多次与他联系。但到目前为止,此人拒绝接受海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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