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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碧君
几天前,“问题”公司南岭民爆发布了2009年度报告。这份看似“美丽”的年度报告充满了谎言,被投资者指责为最不诚实的年度报告。
2009年5月,南岭民爆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引发了震惊全国的5.17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车被毁。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玉斌、副总经理傅新贵被警方控制后,被依法逮捕。
通过研究南岭民爆年报,记者发现,南岭民爆不仅未能彻底审查这起重大责任事故,还向投资者道歉,声称“企业和谐、安全、稳定”。事故发生后不久,记者还专门阅读了2009年半年报,而董事会的报告也称“企业状况良好”。作为公司董事长,陈也是南岭市民爆工程的董事长。据此,一些投资者认为公司董事会的报告缺乏完整性。
此外,记者在年报中还发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南岭民爆项目保证金为949.93万元,因5月17日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严重事故被株洲市公安局依法全部冻结。然而,面对媒体报道称65.06%的募集资金被冻结,南岭民爆在其两次特别公告和事故半年度报告中隐瞒了真相。直到九个多月,答案才最终“揭晓”。
从年报中还可以看出,由于5月17日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梁垮塌的严重事故,南岭民爆项目2009年损失6856747.76元,同比下降5256.02%。一些投资者指出,这也是一个大傻瓜。事故已经过去9个多月了。根据我国重大事故的一般惯例和株洲市政府的公开承诺,赔偿费用已经支付到位。它是如何进入南岭民爆年报,但仍被称为“估计应赔偿的损失”?这显然与事实不符。
标题:南岭民爆靓丽年报被指欺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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