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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继续暴露新材料
尽管被四川长虹(600839)形容为“前员工的复仇”,范德军仍不打算放弃。
作为长虹金融丑闻的实名举报人,他昨天在网上开了一个博客,公布了举报的材料和证据。“我现在整天都在抱怨。”范德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长虹虚报增值税发票的一系列证据将在近期公布。
过去一周,范德军与长虹之间的恩怨变成了一场“口水战”。2月25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长虹(600839)涉嫌销售收入虚高50亿元。扔炸弹的是范德军。1998年至1999年,他担任长虹公司销售处湖南管理委员会主任。他报道称,四川长虹1998年的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存在欺诈行为,并多次记录了约20亿元的销售收入。长虹宣布相关描述不实,并指出范德军挪用公款炒作承兑汇票,并以商业单位名义销售公司商品窃取回扣,总金额超过77万元,构成职业侵占罪,正在服刑。长虹表示,范德军的报复意图显而易见。
截至昨晚8: 00,范德军的博客已有近16,000次访问。博客上披露了“四川长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及虚假发行说明”、“四川长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虚假财务报告说明”(600839)、“上海盈达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平证明”、“四川长虹1997会计年度时间证明”(600839)及“范德军房改房产证申请长虹公务”
"这样做是为了澄清事实。"范德军说。根据黄建平的证明,1998年底,应长虹的要求,其英大公司开出了3亿多张商业承兑汇票。他被告知,这只是长虹销售部门完成销售任务,公司从未收到长虹关于这些商业承兑汇票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四川长虹1998年年报中关于上海盈达商业公司的数据是不真实的。长虹没有对相关问题给出明确的解释。
有网友质疑,仅凭上海出具的承兑汇票不能证明长虹的欺诈行为,相关材料也不能证明长虹的虚假增值税发票。范德军表示,部分材料仍处于核实阶段,近期将跟踪相关部门的验收情况,陆续公布更多材料。
标题:长虹举报人开博晒证据 自称全职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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