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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假Kaixin.com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第四十庭进行了第二次一审。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双方都表示,他们可以在法院的协调下进行调解。
原告开心人(开心001)提出三项和解意见。首先,被告停止使用Kaixin.com的网站名称;第二,被告将域名辛凯转让给原告;第三,每个人都可以协商补偿。
被告千橡园网景公司的律师说,他将与客户沟通并给予答复。
2009年5月,Kaixin.com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北京千橡的子公司北京千橡互联网存在不正当竞争。由于被告的法律异议和上诉,此案延期两次。
标题:真假开心网案一审二次开庭 或可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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