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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监管部门多次申请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控制,但并非所有银行都严格执行。
今年头两个月,重庆银监局对一家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的副行长进行了一次“监管训诫谈话”,原因是6.31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在审批通过后发放,但没有实施抵押。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分行,但分行没有回应。
在重庆,出于类似原因,另一家国有银行九龙坡支行被重庆银监局下令暂停个人抵押贷款业务半年。两家银行涉及的非法个人贷款总额近10亿元。5月7日,重庆银行业协会向各银行通报了这一情况。
无抵押贷款结算是银行间抵押贷款竞争手段的升级。股份制银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认为这是银行对风险控制的让步。
重庆银监局一位人士表示,此次处罚主要是为了规范银行经营模式,防范相应风险。许多受访者认为,这是监管部门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控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一项具体措施。
一再禁止
2009年9月,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制定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放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此后,协会和重庆银监局对辖区内17家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银行进行了公约执行情况的专项现场检查。
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九龙坡支行的上述违约行为被曝光。
检查发现,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31日,分行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773笔,金额2.23亿元。
这显然违反了《公约》。《公约》第6条规定,贷款应在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进行,只有在购买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转让收据、抵押接受书和其他收据的情况下才可停止贷款。严禁以信贷方式变相发放无担保个人住房贷款。
重庆银行协会报告了发现的问题,并要求支行立即停止违反公约,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并严厉指出,对再次发生的违约行为将严格按照公约规定的惩戒措施执行,并建议重庆银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然而,这并没有引起这个部门的警惕。
虽然重庆银监局对我行提出了整改要求,但从2010年1月1日至2月28日,我行仍有444笔金额为9800万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未办理完抵押手续(与之前的统计时间有重叠,因此2.23亿元与9800万元的非法贷款可能有重叠)。
前述股份制银行重庆分行也有类似违规行为。
今年1-2月,我行个人住房贷款1890笔,金额6.31亿元,主要是审批后发放的,贷款完成后冻结解冻。
重庆银监局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对两家违反审慎风险管理要求的银行采取强制监管措施,上述国有大银行九龙坡支行暂停办理个人抵押贷款业务半年。
该行重庆分行的一位人士表示,九龙坡支行之所以受到处罚,主要是因为它退出太慢,但这是“最后一招”。因为之前已经和客户达成了协议,并不是说停就停,很难提前终止。然而,其他银行已经与客户签署了类似的协议,他们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出。
此人表示,暂停半年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房地产销售情况不好,业务量不大。
主管上述非法股票银行重庆分行的副行长受到主管的警告。记者曾致电分行行长,承认主管副行长已经接受了银监局的采访,但表示没有收到相应的文件。同时,重庆银监局要求两家银行立即整改,并将实施整改验收。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近10亿个人房贷违规发放 重庆两银行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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