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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近30年来,外逃官员约有4000人,他们带走的资金超过500亿美元,平均约1亿元。(见1月10日,汪顺)
4000多名逃离的官员,如果他们坐在操场上,也是一个非常黑暗的地方。可以肯定的是,在逃亡之前,这些人都装成了清官,他们都在主席台上多次讲过廉政建设,教那些在舞台下没有机会腐败的人如何抵制腐败,永远不要碰它。也可以想象,有一天,当这些披着人皮的狼突然脱下伪装,变成裸体的海外狼时,人们会惊呆的。是的,一个盲人面对一个说谎者能说什么?不是我们太无能,而是敌人太狡猾。人们似乎只后悔这些官员太善于伪装和欺骗。
每一个逃跑的贪官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广泛而长期的惊喜。4000名腐败官员的4000次逃亡让我们在第3000次意外后慢慢醒来:这不可能再发生了。因此,有关方面开始研究外逃贪官的特点。结果显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首先将配偶和子女送到国外,然后将他们的资产转移到国外。据说,腐败官员的逃亡之路要经历几个步骤,如收集财产-定居海外-转移资产-适时逃离-留而不返。与普通贪官相比,初始阶段的财产收缴过程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去年,原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因公留法,引起公众强烈抗议。直到那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和预防腐败局才开始对官员不从国外回国的事件进行特别调查。据了解,经过此次调查,中央纪委监察部开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机制,防止腐败分子外逃,同时加强了公务人员出国护照的管理,严格审批公务人员出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也就是说,如果肉腐烂了,它会在锅里腐烂。在官员腐败之后,试图在国外逍遥法外当然是一件非常令人困惑的事情。
在腐败官员逃离之前,先抛开其他常规,如在海外定居、转移资产、适时逃离等。,我不知道一个官员贪污1亿元要多快多长时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为何有关部门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时,却麻木不仁、漠不关心?对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为什么一个制度不能长期形成和实施?
显然,把希望寄托在遏制腐败官员的逃跑路线上,或者说服他们逃跑后返回或引渡他们,就是放弃过去,走到最后。只有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才是反腐败的根本出路。在这方面,国外已经有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其中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尤为有效。有专家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以财产申报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该制度不仅包括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或收入,还包括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和收入,家庭成员是否在国外,他们是否在国外有存款或购买财产等。不幸的是,这一制度在中国的试行充满了障碍。可见,在中国,反腐任重道远。
标题:防止贪官携巨款外逃首先要制约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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