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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鸭绿江集团旗下品牌鸭绿江蓝冰系列羽绒服被关之琳起诉侵犯肖像权,因为他们未经关之琳授权在羽绒服标签和外包装上使用自己的肖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将于日后开庭审理。
鸭绿江没有被冤枉
鸭绿江集团法律部方先生告诉记者,鸭绿江已经收到了方面的起诉书。他表示,鸭绿江集团的品牌“鸭绿江蓝冰”已授权给江苏魏玛服装有限公司,虽然鸭绿江集团是“鸭绿江蓝冰”的商标所有人,但本案侵权人是魏玛公司而不是鸭绿江集团。方先生强调,鸭绿江集团只承担连带责任。
鸭绿江集团宣传部刘表示,鸭绿江从2005年前后开始就一直以陈坤和赵薇为代言人,从未请做代言人。在回应关之琳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对鸭绿江提起的诉讼时,刘先生说:“(侵权)绝对不是鸭绿江品牌。”在得知侵权品牌为“鸭绿江”后,刘表示,“鸭绿江”是鸭绿江的一个子品牌,已被其他公司授权多年,经营权属于他人而非鸭绿江集团。
据鸭绿江集团知情人士透露,魏玛公司利用关之琳形象代言鸭绿江蓝冰,至少获得了1080万英镑的营业收入。
记者随后登录了江苏魏玛服装有限公司的网站,发现其网站上发布的许多广告都使用了关之琳的照片。
在这方面,已经代理关之琳7年的陈艳告诉记者,关之琳在2005年8月成为魏玛品牌的代言人,代言期为两年。2007年8月到期后,他没有续签代言协议,但至今魏玛仍使用关之琳的形象。
陈艳还承认,关之琳从未授权给鸭绿江集团任何形象。北京京达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秦雪峰表示,“鸭绿江蓝冰”属于鸭绿江集团,因此鸭绿江作为侵权主体的责任不容回避。
名人代言的尴尬
据统计,明星收入的60%来自商业广告。在娱乐行业,广告往往是明星们最大的利润来源,所以很多明星都渴望成为代言人。
对于名人代言的产品,消费者不仅购买产品本身,还会购买名人效应带来的消费增长。名人的受欢迎程度、声誉和可信度会鼓励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然而,明星效应带来的好处很难量化,因此律师们没有明确的标准来估算使用明星肖像所造成的损失。企业可能知道这些情况,所以商家在没有明星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肖像并不罕见。“还有很多性产品、保健品、整形手术等。,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明星。”娱乐私立学校的创始人田说。
北京博乐曼品牌咨询有限公司的营销专家李鹏也认为,国内很多企业并不是为了争取更大的整体利益而选择积极的方式来打造自己的品牌,而是喜欢利用机会主义,比如找借口接触明星,这种做法在给明星拍照后被广泛使用。此外,一些商家没有与明星签订代言合同,但明星的肖像被商家用作代言形象。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关之琳诉雅鹿侵权 明星代言牵出老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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