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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的召回已经激起了上千层浪,但与美国相关部门的快速联动反应相比,国内消费者似乎不得不被动接管。到目前为止,车主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风险警示公告》中,只从权威部门感受到一点安全感,其余的权利只能通过几个丰田车主追逐拦截丰田章男来实现。

破解“无声召回” 国内汽车行业召回弊端有待解决

这就是有法可依和无法可依的区别。早在1966年,美国缺陷汽车的召回就出现在《美国法典》第49条第301章。日本于1969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1994年,召回被写入《道路运输车辆法》。在中国,召回仍基于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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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来看,最明显的区别是,美国和日本都要求汽车制造商在发现车辆缺陷后立即了解各方,并予以公布。然而,在中国,大量问题车是通过“无声召回”解决的。所谓的“沉默的回忆”最早出现在法国。由于法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汽车制造商在决定召回时必须通知主管部门,因此一些制造商采取了“无声召回”的做法,即当车主将车辆送到专营店进行日常维护或修理时,专营店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理,以消除相关的安全隐患。这种所谓的“无声召回”遭到了当地专家的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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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中国的情况并非如此。对于中国的许多问题车,制造商的态度是“修理是可以的,召回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非常清楚的说明。首先,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来强制执行,国内消费者的投诉意识也不是很强。因此,以“免费维护”的形式溜进来“修理而不是呼叫”是很自然的(参见d05版本的情况)。其次,修理汽车和召回汽车的成本可以说是大相径庭。召回是一种高成本、高支出的行为,而修车是一项有利可图的业务。店主付钱说你的零件有问题,必须更换。只有在你知道它是后天磨损还是先天缺陷的情况下,你才能支付。即使同样的问题通常发生在某辆汽车上,制造商也会以车主使用不当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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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解释了当一个独立品牌在2009年第一次主动召回时国家质检总局的喜悦。然而,要破解“沉默的召回”,一个企业不可能在一年内主动走上谈判桌。我希望有一天,中国消费者也能对汽车巨头和侵犯自己权益的本土“霸主”发出起诉令。只有这样,一个汽车大国的尊严才能建立起来。(刘晓林)

标题:破解“无声召回” 国内汽车行业召回弊端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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