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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国家邮政局向包括ups在内的18家快递企业发放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成为修订后的《邮政法》实施以来首家获得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知名外资企业。
此前,国家邮政局已批准向9家企业发放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山东、天津、江苏、广东、湖北、吉林、陕西等省(市)邮政管理局向99家快递企业发放省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6家企业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苏鹤向ups中国区公共事务与规划副总裁向峰颁发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韩瑞琳出席了仪式。
苏鹤说,新《邮政法》实施以来,国家邮政局集中开展了各类企业准入营业执照的审批工作。ups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批准和发放,表明中国政府正在积极履行加入WTO的承诺,也是切实维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务实举措。
苏鹤表示,在审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过程中,邮政总局始终平等对待国内外快递企业,为快递行业创造了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今后,国家邮政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依法行政,为在中国依法经营的中外快递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包括法律、政策等发展环境。希望快递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健康快速发展。
获得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ups代表向峰表示,许可证的颁发反映了主管部门国家邮政局对ups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认可。Ups非常荣幸能率先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这是公司的鼓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经营,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中国快递消费市场的巨大需求。
关于外国快递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的问题,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达瓦表示,加快邮政产业发展,完全符合中央政府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大政方针。新《邮政法》的核心理念是促进邮政业的发展,而在《邮政法》中设立许可制度的目的是使邮政业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自收到企业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以来,全国邮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过书面审查、电话调查、实地核查、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等方式,对企业资质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为方便企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接受社会监督,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工作协调,积极开展咨询服务和受理审核,在发布公告、公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程序、相关行政文件格式和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政府受理部门咨询联系信息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截至目前,国家邮政局已受理267家企业的许可证申请。
标题:邮政局:UPS等18家企业获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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