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48字,读完约2分钟
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稀土行业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稀土行业的一些指标被设定为门槛,并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公众咨询。据业内人士透露,这标志着稀土产业整合催化剂的引入,龙头企业将从中受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加强稀土产业管理,规范稀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起草了《稀土产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通知》在生产规模、工艺设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做出了规定。
从生产规模、工艺和设备来看,轻稀土矿山企业年矿石加工能力应不低于30万吨(1000吨/日)。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的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000吨(reo,按氧化物计算)/年。禁止开采独居石等放射性和污染严重的稀土矿物。
混合稀土矿冶炼分离项目规模不低于8000吨/年;氟碳铈矿冶炼分离项目规模不低于5000吨/年;南方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项目规模不低于3000吨/年。稀土金属冶炼项目规模应不低于1500吨/年。
在能耗方面,稀土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项目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有完善的节能措施。能耗必须达到《稀土冶炼产品能耗》一级标准(xb/t801-93),并在新的《稀土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颁布后按新标准执行。对于稀土金属冶炼项目,电流效率必须大于85%,每吨产品综合能耗必须小于1.6吨标准煤。
《通知》要求建立完整的三废治理体系,稀土冶炼分离项目不得采用氨皂化工艺;其余部分将在新的《稀土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出台后按照新标准执行;在资源综合利用中,混合稀土矿和氟碳铈矿的采矿损失率和贫化率不得超过10%,选矿回收率不得低于72%,选矿废水回收率不得低于85%。
标题:工信部公布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初稿 龙头企业受益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16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