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2字,读完约1分钟
人才住房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活动。
南京市江宁区人才住房申请政策享受期为5年,其中:
共有产权房和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个期限,期限届满后不得再次申请;
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租金补贴政策满5年的人员,通过绩效评估的人员和晋升至D级或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人才住房政策最多可以享受两个时期。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变化,选择相应的住房方式,自愿按照低于政策享受标准实施住房,不得补足差额。
夫妻双方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活条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重复标准的原则自主选择生活方式。
已享受市(区)其他人才住房政策且政策期满,不能重复享受本办法的人才住房政策;如仍处于政策享受期,租金补贴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调整,其他住房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已享受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可申请租赁补贴,并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时间计算,已购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除外。
搜索公共号码“南京新闻网”,注意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在【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对话框中进入【江宁人才】,查看江宁区人才住房政策、申请、条件、流程、补贴标准、支付时间、待遇享受期限等原始信息。
进入【人才住房】查看南京主城区及其他区的人才住房政策。
标题:南京江宁区人才补贴待遇享受期
地址:http://www.3mta.com/njxw/5049.html